Tuesday 11 December 2007

撥備的疑感......5

銀行業的撥備是可以扣稅,本人對此非常肯定,此論點對於《滙豐》的壯大,與及解釋07年的金融動盪有重大關係,因此不能輕輕略過。很多人對此問題,已感到非常煩厭,提議略過令人生厭的一章。
銀行業的撥備金額龐大,要說服別人「撥備可以扣稅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,包括受過財務訓練的專業人士,以下是經常遇到的疑問:
1.      有人認為銀行公布的撥備是應收帳(account receivables)中的壞帳部份(bad debt),而壞帳是不可直接扣稅,因壞帳不是企業的全部損失。
簡單來說:壞帳(應收帳) = 商品價值 + 生產或消售開支 + 利潤
收不到利潤不等同企業有損失,只是賺不到金錢,所以不能扣稅;生產及消售開支已入帳於開支帳目,再用來減稅就變成雙重扣減;只有商品價值是企業的真正損失,可列入撥備(provisions for bad debts),得到扣稅待遇。銀行公布的就是撥備(provisions)可以扣稅,不是壞帳(bad debt)
2.      銀行撥備的金額太大,如《滙豐》06年度是106億美元,約是稅前盈利(220億美元)48%,太大的金額令人難以相信是真實的虧損,或是一個可以扣稅的撥備,否則稅局損失太大,企業亦難以承受。
A)    感覺上106億美元或48%的百份比是很大數值,這是基於錯誤的比較基數,正確的對比基數是8,681億美元的放債本金(),這樣撥備比率應是1.22%而不是早前的48%
B)    相對8千多億的放債,只作106億或1.22%的撥備是否太大呢?投資者可能已由擔心撥備可否扣稅,改變為擔心撥備是否足夠?(日後再談論)
C)    1.22%的撥備率,相比於很多公司的存貨write-off率並不算高,是稅局可以接受的,亦是股東可以接受,因1.22%的撥備代表放出的放債本金收回比例達98.78%(這是放債本金的回收率,不是應收帳的回收率)
3.      撥備只是針對帳面損失,是數字遊戲,銀行没有拿出新資金,並不是真正虧損,日後帳面價值可能回升,所以不能扣稅。
A)    從會計原理來講,帳面的損失就是真失的損失,會計目的是反映某一特定時間的財政情況,兩者不能抵觸,不出售虧蝕資產不代表無損失,例如:投資者用$100於建華三年買入《電訊仍Fall》,蔭權三年《電訊仍Fall》造價$5As at蔭權三年,$95之數既是帳面亦是真實的損失。
B)    對於投資者,損失可以是暫時的、帳面的,但他用的是長線投資理念或信念,不是稅局所用的會計準則。
C)    帳面價值日後能否回升是日後的事情,並不是財政結算日要考慮的事情,或是稅局要考慮的事情,再者帳面價值能否回升是没有保証,(日本的房地産已有十多年的衰退;香港很多地區樓價仍較97時為低)
D)   雖然不涉及新資金,但只要稅局相信是真實損失,就可以撥備及扣稅。
E)    稅例中為存貨所作的撥備(或稱write-off)是可以扣稅,這個撥備不涉及新資金,貨物亦未出售,到底撥備是帳面還是真實呢?答案:既是帳面又是真實。
4.      若未出售商品的帳面損失可以列入撥備,用作扣稅;反過說未出售商品的帳面升值利潤是否要交稅呢?
原則上是正確,銀行業中有回撥的運作,當存貨價值(放債本金)回升,銀行需作出回撥,同時為回撥利潤交稅。但要注意,銀行是做借貸生意,與借貸有關的資產升值是與銀行利益無關,例如500萬的樓按,當借債人斷供,銀行會承受所有樓價下跌風險,理論上最多是500萬全數撥備。相反,當樓價不斷上升,銀行會把以往所作的撥備回撥,直至與借出的本金相等,多出的升值是與銀行無關,因此銀行不會因樓價上升而得額外利潤,稅局亦不會有額外的稅收。
5.      若撥備可以扣稅,企業必定爭相彷效,但現實情況是美國、中國及日本銀行都不積極撥備。
撥備可以扣稅,因為撥備是真正損失,無可避免撥備會降低盈利,出現不理想的業績,令股價下跌。前文『撥備(2)』已提及美國和中國銀行情況,日本方面,90年代泡沫經濟爆破後,銀行由於風險意識不足,虧蝕非常嚴重,若全數撥備將出現股東資金全部虧蝕情況,這消息必然令存戶爭相提款,社會動盪,這是日本銀行拒絶大幅撥備的原因,亦間接導致新會計制度的推行。(此點日後再談)
6.      有人質疑銀行有多本不同帳簿,交給稅局的與公布的不同,又有人提出公布的撥備數字會再經修改才提交政府。
企業只可能有一份帳目,投資者、金融分析師及稅局得到的財務數字,必需是一致,否則有違會計製帳的原意。
7.      有人質疑會計表列方法,不足以反映撥備有扣稅的功能。
會計帳目之編排是有一定的規格及意義,見到撥備與經營開支列於同區域,已可推斷它們有相近意義或功能---同被列作開支,可以損稅。(滙豐06年報P. 294)
撥備可否扣稅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題目,本人理解之中可能有很大偏差,誠意希望各方高人提出意見,再次討論,本人所求是事情之真相,不會為爭論而爭論。

此文又長又悶,對有能耐看到此段落者,實在應說聲:多謝!



:放債本金8,361億美元等同商品價值,或早前所提的商業存貨,或《滙豐》年報page 295中的Loans and advances to customers。事實上8,361億美元只是放債本金(商業存貨)的主要部份,若加上其他較細額放債,得到的撥備數字更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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