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 28 May 2008

借貸(二)......20

香港首富李嘉誠提點股民應量力而為,切忌借錢炒股;全球首富畢菲特曾言:「現金是安全,債務是危險」。很多大企業或個人都因債務而走向絶路,兩位商界奇才,大財主之言不無道理。可是現實中,他們都是借貸高手:
百佳
1999年超巿家樂福撤出香港,李超人被傳媒質問百佳是否有打壓對手,壟斷巿場,當時李超人表示,旗下百佳利潤甚微,一百元生意只得一元利潤,經營超巿只為社會就業率著想。
可是1%的純利率不等於百佳是一盤利潤微薄的生意,百佳貨品全出於供應商,供應商亦會提供一個先賣貨,後收錢的付款期限,即百佳只是代售或轉售,需要先出資買入貨品的比例很低,近乎0%,假若百佳銷售$100貨品的成本比例是5%(所指包括租金、電費、工資等),就會得到以下結果:
銷售的純利率:$1/$100 = 1%
百佳的資金回報率:$1/ ($100 x 5%) = 20%
簡單講,百佳出資$5的回報是$1,一個相當不錯的比例。但這只是少部份利潤,由於銷售後的貨款($99)不需急於交回供應商,給百佳一個「借雞生蛋」的機會,把資金買入高息稳健股票(如《中電》、《滙豐》等)、或美國債劵,就可得到約$5(5%)的回報。綜合來說百佳用$5的股東資金,可得利潤是$1+5=$6,回報率是120%,毫無疑問百佳是現金流極強及利潤深厚的企業。無怪超人只望分拆3G而不願分拆百佳。現實中,百佳的資金會被「借」給長和系的3G等業務,減少向外借貸及節省利息。這樣百佳的巨額利潤會被隠藏,年報中無需提及,百佳仍是利潤微薄的生意。
保險業
《巴郡》旗下的保險業持有大筆保險金,畢菲特曾表示,保險業並不賺錢,百份之99的保金終會賠償去出,1%的保金用於經營成本、行政費用等,而其真正收益是透過持有保金的時間,買入債劵、優先股或高息股票,若每年有利息收人5%,三年就是15%,若找不到高息及穏健股票,就簡單買入國債,再保險業務需要至少於事故發生後三年,才完成調查及責任分配等問題,再作出賠償,即持有資金的時間必定多於三年。保險業就是利用這段時間賺取利潤。
百佳的銷售及《巴郡》的保險業務都運用了借貸概念,分別借入供應商或投保人的資金,這些資金比向銀行借款還安全,除了不用付出利息外,更無需擔心債主(銀主)突然撤回資金,這是借貸中非常重要一環,華爾街上曾自誇為第五大行的《貝爾斯登》就因未能處理好這個問題而被大鱷所擒。
叧方面,企業的賺錢能力應以ROE計算,即股東資金的回報率,而非鎖售額的純利率(profit  margin),只有善用借貸才用可把表面利潤微薄生意變成獲利巨大的企業。

銀行業是叧一個與借貸息息相關的行業,它不單是放債人,提供資金,亦同時是一個舉債人,由存款客戶或投資者「借」入大量低成本資金…(待續)

Wednesday 14 May 2008

借貸(一)......19

最近與外國回港探親的舅父晚飯,飯後爭相付鈔請客,由於用阿笨的信用咭埋單有88折優惠,結果由外甥阿笨請客。飯後在商場購物,舅父選了一對球鞋,由於用信用咭付帳可享有9折優惠,結果亦由阿笨代付款,此事令一向「樂天、知命,知足者、貧亦樂」的舅父有點大惑不解,為何利用信貸,借錢消費的模式可享優惠,相反真金白銀付鈔卻似不受歡迎呢?
類似例子亦在投資巿場中出現,就如現時借錢買《滙豐》,可得更多好處,這是十年難得一遇「借錢有息收」的時機錯,不是十年難得一遇,應該是經常都遇上,過去01年的911事件、03年的沙士時期及今年的次按大騙案等,真是八年三遇。
我經提到孖展,因為太重要,但此亦是最不喜歡的話題,因為牽涉到數字,而且要反復推算,難以說得明白,現在亦不準備仔細談論數字等問題,只對借貸作一些補充,有關孖展炒股之事,可見於『炒股十八年』中:
1010倍,廿年百倍
一直以來『財來有方』(見『炒股十八年』~財來有方)是我的投資方向、「十萬股《滙豐》」是我明確目標,但以資產增值來說還有一個「1010倍、廿年百倍」的預期,只要買到優質股票,找到入巿良機,加上孖展威力,要做到「1010倍」之計並不難:先用孖展把本金擴大3倍,再配合股票的四倍上升,就可完成目標。但更真實情況是:只要10年中股票上升23倍已可達標,因有股息的收入及再投資,而且10年中必再遇上股價大跌時機,利用相對上一次危機時上升了不少的股價,加大孖展額,很快股份會重上升軌,帶來更大利潤;10年間23倍的股價上升主要是由業績帶動,而非由大牛巿的情緒帶動,因有業績支持,投資者更有能力長期持有股票,賺盡升幅,相反10年間即使股價不升,也不會跌到哪裏,因此投資者可以大手買入,與一般股民只小注投資,又怕大升股份回吐而急於出售,未能賺盡多倍相比,此計劃就簡單可行得多。要出現最差情況,《滙豐》倒閉或10年間股價原地踏步的可能性是相當微,因此這是一個穏中求勝、求大勝而非小勝的計劃。
套利交易
1010倍」計劃中,孖展明顯是一個倍數器,把收益擴大,除此以外,當中還有套利交易成份,現時銀行同業拆息約1.5%,很多國際大證劵行提供拆息加1厘的借貸利率,即約2.5%的借貸息率,(可惜只為800萬港幣價值的投資戶口服務,)假若以全借貸資金買入5厘股息回報的《滙豐》,每年就有淨股息收2.5%,代入1倍本金,2倍借貸情況,就是每年有10%回報,(這個回報是相對孖展客投入的本金,即ROE)10年就是100%回報,還未計算利用股息再投資《滙豐》及股息的每年增長。
套息交易(或套利交易)是很普遍,特別在外滙、商品及債劵巿場,甚至是跨巿場的交易,例如沽日元,買《滙豐》,大型投資銀行可以為客戶提供所需股務。對某些投資者來說套息是主要的考慮,例如畢菲特於03年時取高股息的《中石油》而棄當時剛初次派息的《中移動》,相信與套息考慮有密切關係,其時美國利率正是戰後最低水平。
轉換時空
我對於能否發達,完成10萬股《滙豐》或「1010倍」的計劃沒有懷疑,但本人能否消遙生活、享受財富就是一個大問題,可能六個月後就染上急病,與世長辭,若現在盡情消費,享受生活,又怕一旦長命百歲,老來拿不出入住老人院的費用。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努力投資,同時借錢消費,利用將來得到的財富支付現時累積的債務。
借債不還錢
200310月中,本人需用資金8萬元,原計劃沽出股票套現(800股《滙豐》x$100當時巿價),最後利用孖展戶口套現8萬,計劃5年後才出售股票,歸還借貸款項,5年來800股《滙豐》所收取的總股息是多於8萬元借貸需付的總利息,即最終我並無為借貸付出利息,而且《滙豐》的股價由當時的$100上升至現時約$135,帶來了35%帳面增值,似乎我應把歸還8萬元的計劃再推遲5年,或者是50年,又或是乾脆不還,相信將得到更多淨利息收入及更大比例的股份增值。
保護資產
富翁甲君喜好遊樂,鍾情遊艇、名車,他把所有「玩具」注入信託公司,亦購買必需保險,但仍為信託公司立下一紙借據,表 明甲 君為合法債權人,一旦公司清盤,需 向甲 君清還債務,這樣甲君就有多種保障,保護資產。
本人亦利用孖展把資金抽離投資戶口,當中没有出售股票,只是債項加大了,但由於股票的價值已上升了,問題也不應太大,一旦股巿反復,完全超出預計,損失也將是巿場上賺回來的資金,而絶非本金。


股民了解借貸,除有助本身的投資理財外,更可了解巿場及企業運作,必有助選擇時機及股票待續